厦门试点新模式 出口危险品通关时长可压缩80%

  发布时间:2024-11-05 22:00:07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厦门晚报讯记者 刘佳盈 通讯员 郑伯坚)昨日,经厦门海关所属海沧海关鉴定合格后,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52桶采用Ⅲ类闭口钢桶盛装的10.4吨丙酸三环癸烯酯顺利出口,标志着海关总署开展的出口危险品&ldq 。

厦门晚报讯(记者 刘佳盈 通讯员 郑伯坚)昨日,厦门新模险品经厦门海关所属海沧海关鉴定合格后,试点式出时长缩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52桶采用Ⅲ类闭口钢桶盛装的口危可压10.4吨丙酸三环癸烯酯顺利出口,标志着海关总署开展的通关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在福建正式落地。

“海关的厦门新模险品‘批次检验’模式改革太便利了!只要船期合适,试点式出时长缩我们随时可以出口。口危可压”中坤化学负责人饶国灵说,通关他们公司的厦门新模险品产品一般采用一次性批量生产、分销出口的试点式出时长缩方式,以前需“批批检验”,口危可压而且100%现场检验,通关现在生产完成后只需要一次查验,厦门新模险品就可随时安排货物出口。试点式出时长缩

据介绍,口危可压新模式充分结合企业出口产品的生产管理特点,以批次监管推动出口监管体系重构、出口流程优化,将海关监管嵌入企业生产实际,对企业生产的干扰程度降到最低,促进源头管控与通关便利的双提升,实现“智能监管、精准监管、高效监管、顺势监管”。试点后,同一检验批次危险货物包装经现场鉴定后,在使用鉴定单证有效期内,可分若干批次出口,不用重复现场鉴定。同一检验批次危险货物检验后经海关关员确认,依据企业具体出口情况分批出证。据测算,可压缩通关时长80%。

声音

助力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助企纾困,厦门海关立足监管实际需求,探索开展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通过改革,逐批现场检验转变为批次检验(即一次现场检验、多次申报出口)的监管模式,大幅提高监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下一步,厦门海关将持续推动试点成果转化,扩展模式适用范围,充分释放智慧海关建设成效,助力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厦门海关商检处有关负责人

  • Tag:

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