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3 09:00:25 来源:新闻谱网 作者:经济动向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诗萌 北京报道
自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以来,核查回碳核查环保过去不到两年的数据时间里,碳排放数据造假的利剑事件屡见报端。作为碳交易的长效机制前提和基础,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是北京报告被退不断维护市场信用信心和国家政策公信力的底线和生命线,对碳市场能否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通报推进作用。
2月中旬,家碳机构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北京试点碳市场核查工作质量评估情况的核查回碳核查环保通告》(下称《通告》)。根据《通告》有4家核查机构的数据核查排放量被发现与被核查排放单位的实际排放量差异超过1000吨或占比超过该单位排放量10%。
作为首批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利剑北京自2014年就开始定期开展碳市场核查工作质量评估工作,长效机制并在网络上予以公布。而放眼全国范围,虽然生态环境部曾在2021年10月发布的《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环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对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的评估结果,但实际按此要求完成的省份并不多见。
四家机构被通报报告误差较大
在多年的碳数据质量核查评估工作中,北京市公布的核查报告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以过去四年的情况为例,2019年,核查工作中发现报告存在的典型问题包括核算边界错误、排放量相关数据错误、核查报告不规范不完整、企业排放设施设计不清晰。2020年和2021年都发现了核算边界一致性存在不足和核查报告、排放量核算部分数据应用准确性不高和信息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
而到了2022年,被通报的典型问题仅剩下部分核查机构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核算边界识别有误。
《通告》显示,4家核查机构的核查排放量与被核查排放单位的实际排放量差异超过1000吨或占比超过该单位排放量10%,分别为:对某物业企业进行碳排放核查时,未识别出企业漏报的部分项目碳排放;对某热力企业进行碳排放核查时,未识别出企业漏报的2021年新增项目供暖产生的碳排放量;对某学校进行碳排放核查时,将该学校向非重点碳排放单位转供热产生的碳排放进行了扣减;对某热力公司进行碳排放核查时,将移动设施碳排放量纳入了核算边界。上述4份报告,均因排放量重大偏差被退回,按照要求进行修改重报,并对核查机构扣10分。
北京多年的经验,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碳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确实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只不过放眼全国,在北京以外,多地碳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起步较晚,仍有较长的路要走。
2021年6月,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被曝碳排放数据造假,成为全国碳市场首例数据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部又通报了中碳能投、中创碳投、青岛希诺、辽宁东煤4家机构存在篡改伪造检测报告,制作虚假煤样,报告结论失真失实的问题。
生态环境部强调,将坚决查处数据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进一步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咨询、核查、检测服务行为,确保技术服务过程和结果真实、合规、公正,保障碳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仍待建立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一直在加强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在首例碳数据造假事件曝光后,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省迅速对重点排放单位2019和2020年度的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并报送生态环境部。2022年7月13日,在2022年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还要求各地安排专门的技术团队负责碳排放核查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不过从长远来看,从立法上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体系以及协同监管的制度仍然是杜绝碳数据弄虚作假的关键,也是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真正的“长效机制”。因此,连续两年被国务院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始终备受期待。
2022年9月,在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对包括《华夏时报》在内的媒体表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目前处于待审未定状态,但他认为出台为期不远。其出台后,将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覆盖范围、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配额的分配、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管、配额的清缴以及交易运行等机制作出统一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协同监管的制度,更好防范市场运行的风险,从而促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规范有序的运行和健康持续的发展。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也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单凭市场自觉去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实际上是很难做得很好的。市场主体只有投入却看不到产出,普遍没有这么大的积极性,可能有的省份做得好一些,但整体来看还是很难的。如果《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能够出台,有这个强制性的规定,将大大推动碳排放数据的质量。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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